【ppzhan摘要】在互聯網的沖擊下,傳統出版行業進入行業發展的困難期,很多實體書店都在外部經濟不景氣以及自身無法實現盈利等因素的影響下面臨關閉的命運。在實體書店的寒冬,業內呼吁多年的為實體書店免稅政策終于落到實處。
近日,國家*發布《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將對整個書業產生積極的影響。
2013年12月30日,國家*發布《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有專家分析道,政策的亮點是實體書店實行免稅,將過去只有新華書店享受的稅收優惠擴大到全行業。在實體書店的寒冬,業內呼吁多年的為實體書店免稅政策終于落到實處。
這次免稅優惠擴大到全行業,意味著全國大大小小的民營實體書店和網上書店也將享受稅收優惠。民營社區圖書館“第二書房”創辦人李巖表示,這項政策利好很大,對整個書業都將產生*的影響,這意味著業內呼吁了多年的實體書店免稅政策終于落到實處。
時尚廊書店總經理許志強在聽到這個消息后非常興奮。據他透露,目前書店的增值稅大概在13%,是非常高的,由于稅收太高很多書店已經撐不住倒閉了。當然書店倒閉的原因還有很多,比如房租太高,買書的人越來越少,或者被網店分流,但是總體而言這是一個巨大的利好,當然書店除了增值稅還有其他很多稅,但國家政策出臺以后,地方稅收優惠也會陸續出臺。
但實體書店運營情況卻并不樂觀。在過去幾年中,實體書店大量倒閉。在北京第三極書局宣告倒閉,季風書店舉步維艱,風入松停業搬遷,光合作用書店也因資金鏈斷裂而倒下……業內一直呼吁出臺政策予以扶持。其中免稅政策呼聲高,如今終于落實。
但是書店經營的幾座大山依然存在,高昂的房租、購買圖書閱讀人群的下降以及網店的惡性價格戰。李巖認為這還只是全民閱讀政策體系的重拳。未來如何規范網店的惡性價格戰也值得關注。據有關媒體報道,曾經夭折的新書“限折令”再度報國家*審批,主要內容包括“新版圖書固定銷售價格”、“設定新版圖書優惠銷售低價格”、“對各類書店統一供貨折扣”。
其他扶持實體書店意見還包括簡化開辦手續,房租、經營成本的直接補貼,稅費減免以及貸款支持等。李巖說,外部政策環境轉好并不能保證書店的復蘇,書店業者還是要發揮創意、復合經營。書店不能把自己當成賣書的,它還要賣體驗、賣環境,與教育產業融合。實體書店可以考慮使用豆瓣等網站的資源,積極尋求合作,給自己創造出新的增長點等等。
附:《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局)、國家*、地方*,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促進我國宣傳文化事業的發展繁榮,經*批準,在2017年底以前,對宣傳文化事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作適當調整后延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執行下列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一)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
上述各級組織不含其所屬部門。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后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二)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但本通知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報紙。
(三)對下列印刷、制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三、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四、享受本通知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的納稅人,必須是具有相關出版物的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專有出版權進行出版物的印刷發行的出版單位)。承擔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出版、發行任務的單位,因進行重組改制等原因尚未辦理出版、發行許可的出版單位,經*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商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可以享受相應的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納稅人應將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出版物在財務上實行單獨核算,不進行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違規出版物、多次出現違規的出版單位及圖書批發零售單位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上述違規出版物、出版單位及圖書批發零售單位的具體名單由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通知相應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主管稅務機關。
五、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通知申請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六、辦理和認定
(一)本通知規定的各項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由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根據*、*、*《關于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94)財預字第55號〕的規定辦理。
(二)科普單位、科普活動和科普單位進口自用科普影視作品的認定仍按《****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03〕41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的有關定義
(一)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所述圖書、報紙和期刊,包括隨同圖書、報紙、期刊銷售并難以分離的光盤、軟盤和磁帶等信息載體。
(二)圖書、報紙、期刊(即雜志)的范圍,仍然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的規定執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范圍,仍然按照《**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所述“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兒童為主要對象的報紙和期刊。
(四)本通知所述“中小學的學生課本”,是指普通中小學學生課本和中等職業教育課本。普通中小學學生課本是指根據*中、小學教學大綱的要求,由經*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定而具有“中小學教材”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出版發行的中、小學學生上課使用的正式課本,具體操作時按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春、秋兩季下達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所列的“課本”的范圍掌握;中等職業教育課本是指經國家和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定,供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和成人專業學校學生使用的課本,具體操作時按國家和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每年下達的教學用書目錄認定。中小學的學生課本不包括各種形式的教學參考書、圖冊、自讀課本、課外讀物、練習冊以及其他各類輔助性教材和輔導讀物。
(五)本通知所述“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是指以老年人為主要對象的報紙和期刊,具體范圍詳見附件4。
(六)本通知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圖書包括“租型”出版的圖書。
(七)本通知所述“科普單位”,是指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對公眾開放的天文館(站、臺)、氣象臺(站)、地震臺(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公眾開放的科普基地。
八、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同時廢止。
按照本通知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或營業稅,凡在接到本通知以前已經征收入庫的,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如果已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發票,應將*發票追回后方可申請辦理免稅。凡*發票無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近日,國家*發布《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將對整個書業產生積極的影響。
2013年12月30日,國家*發布《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有專家分析道,政策的亮點是實體書店實行免稅,將過去只有新華書店享受的稅收優惠擴大到全行業。在實體書店的寒冬,業內呼吁多年的為實體書店免稅政策終于落到實處。
這次免稅優惠擴大到全行業,意味著全國大大小小的民營實體書店和網上書店也將享受稅收優惠。民營社區圖書館“第二書房”創辦人李巖表示,這項政策利好很大,對整個書業都將產生*的影響,這意味著業內呼吁了多年的實體書店免稅政策終于落到實處。
時尚廊書店總經理許志強在聽到這個消息后非常興奮。據他透露,目前書店的增值稅大概在13%,是非常高的,由于稅收太高很多書店已經撐不住倒閉了。當然書店倒閉的原因還有很多,比如房租太高,買書的人越來越少,或者被網店分流,但是總體而言這是一個巨大的利好,當然書店除了增值稅還有其他很多稅,但國家政策出臺以后,地方稅收優惠也會陸續出臺。
但實體書店運營情況卻并不樂觀。在過去幾年中,實體書店大量倒閉。在北京第三極書局宣告倒閉,季風書店舉步維艱,風入松停業搬遷,光合作用書店也因資金鏈斷裂而倒下……業內一直呼吁出臺政策予以扶持。其中免稅政策呼聲高,如今終于落實。
但是書店經營的幾座大山依然存在,高昂的房租、購買圖書閱讀人群的下降以及網店的惡性價格戰。李巖認為這還只是全民閱讀政策體系的重拳。未來如何規范網店的惡性價格戰也值得關注。據有關媒體報道,曾經夭折的新書“限折令”再度報國家*審批,主要內容包括“新版圖書固定銷售價格”、“設定新版圖書優惠銷售低價格”、“對各類書店統一供貨折扣”。
其他扶持實體書店意見還包括簡化開辦手續,房租、經營成本的直接補貼,稅費減免以及貸款支持等。李巖說,外部政策環境轉好并不能保證書店的復蘇,書店業者還是要發揮創意、復合經營。書店不能把自己當成賣書的,它還要賣體驗、賣環境,與教育產業融合。實體書店可以考慮使用豆瓣等網站的資源,積極尋求合作,給自己創造出新的增長點等等。
附:《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局)、國家*、地方*,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促進我國宣傳文化事業的發展繁榮,經*批準,在2017年底以前,對宣傳文化事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作適當調整后延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執行下列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一)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
上述各級組織不含其所屬部門。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后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二)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但本通知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報紙。
(三)對下列印刷、制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三、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四、享受本通知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的納稅人,必須是具有相關出版物的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專有出版權進行出版物的印刷發行的出版單位)。承擔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出版、發行任務的單位,因進行重組改制等原因尚未辦理出版、發行許可的出版單位,經*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商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可以享受相應的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納稅人應將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出版物在財務上實行單獨核算,不進行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違規出版物、多次出現違規的出版單位及圖書批發零售單位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上述違規出版物、出版單位及圖書批發零售單位的具體名單由省級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通知相應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主管稅務機關。
五、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通知申請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六、辦理和認定
(一)本通知規定的各項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由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根據*、*、*《關于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94)財預字第55號〕的規定辦理。
(二)科普單位、科普活動和科普單位進口自用科普影視作品的認定仍按《****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03〕41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的有關定義
(一)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所述圖書、報紙和期刊,包括隨同圖書、報紙、期刊銷售并難以分離的光盤、軟盤和磁帶等信息載體。
(二)圖書、報紙、期刊(即雜志)的范圍,仍然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的規定執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范圍,仍然按照《**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所述“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兒童為主要對象的報紙和期刊。
(四)本通知所述“中小學的學生課本”,是指普通中小學學生課本和中等職業教育課本。普通中小學學生課本是指根據*中、小學教學大綱的要求,由經*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定而具有“中小學教材”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出版發行的中、小學學生上課使用的正式課本,具體操作時按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春、秋兩季下達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所列的“課本”的范圍掌握;中等職業教育課本是指經國家和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定,供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和成人專業學校學生使用的課本,具體操作時按國家和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每年下達的教學用書目錄認定。中小學的學生課本不包括各種形式的教學參考書、圖冊、自讀課本、課外讀物、練習冊以及其他各類輔助性教材和輔導讀物。
(五)本通知所述“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是指以老年人為主要對象的報紙和期刊,具體范圍詳見附件4。
(六)本通知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圖書包括“租型”出版的圖書。
(七)本通知所述“科普單位”,是指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對公眾開放的天文館(站、臺)、氣象臺(站)、地震臺(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公眾開放的科普基地。
八、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同時廢止。
按照本通知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或營業稅,凡在接到本通知以前已經征收入庫的,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如果已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發票,應將*發票追回后方可申請辦理免稅。凡*發票無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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