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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章
表面溫度計試行檢定規程
點擊次數:1893 發布時間:2010-8-13
表面溫度計試行檢定規程
JJG 364-84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urface Thermometer
本檢定規程經國家*于1984年12月13日批準,并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歸口單位:遼寧省*
起草單位:沈陽市標準*
本規程技術條文由起草單位負責解釋。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
張家怡 (沈陽市標準*)
參加起草人:
王魁漢 (東北工學院)
表面溫度計試行檢定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制的、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測溫范圍為0~300℃以熱電偶作感溫元件的弓形表面溫度計的檢定。不適用于其它類型表面溫度計的檢定。
一 概 述
弓形表面溫度計(以下簡稱溫度計)主要用于測量圓柱形或球形靜態固體表面的溫度。溫度計用熱電偶為鎳鉻-鎳硅及鎳鉻-考銅熱電偶。溫度計由焊在一起的扁帶形熱電極組成的熱電偶、補償導線及溫度指示儀表組成。熱電偶固定在弓形支架上,熱電極與弓形支架間用墊片絕緣,再由延長型補償導線通過保護管與指示儀表連接。為補償熱電偶參考端溫度不為0℃的影響,在溫度計手柄處裝有溫度補償元件。溫度計的外型結構如圖1所示。
二 技術要求
1 外觀
1.1 熱電偶的測量端應焊接牢固,并處于中心位置,其偏移不大于5mm,表面平滑、無氣孔、毛刺。如有嚴重的腐蝕,電極脆弱或嚴重磨損不予檢定。
1.2 溫度計電路連接部分的極性應正確,接觸應良好;機械連接部分應牢固可靠;活動部分應轉動自如。
1.3 指示儀表的刻度盤的刻線應清晰,其上應標有制造廠名(或廠標),溫度計型號與準確度等級,實用溫標答號(℃),溫度計編號和出廠年、月。
2 對指示儀表的要求
2.1 指示儀表不應有影響使用準確度和內部零件損壞的缺陷,否則應進行修理。
溫度計的零位起點為30℃(感溫元件與補償熱電偶均處于相同的室溫下),零位調節器應能保證指針向右移動到40℃,向左移動到20℃。
2.2 溫度計指示儀表的基本誤差、回程誤差、指針不回機械零位以及修理后阻尼時間等,應符合《JJG187-78配熱電偶用動圈式溫度指示儀表,指示位式調節儀表檢定規程》的規定。
注:指示儀表的檢定條件、檢定方法以及數據處理按規程中有關條款進行。
2.3 傾斜的影響
指示儀表的規定工作位置應與水平成30°角。當指示儀表自規定工作位置向任何方向傾斜45°角時,其示值變化不應超過允許基本誤差。
3 熱電偶和補償導線的允許誤差應符合《JJG141-83工作用鎳鉻-鎳硅、鎳鉻-考銅熱電偶檢定規程》的規定(鎳鉻-鎳硅熱電偶允許誤差應符合Ⅱ級)。
注:熱電偶與補償導線的檢定條件、檢定方法與數據處理均按規程中有關條款進行。
4 溫度計允許基本誤差按式(1)計算:
式中:△t1--熱電偶的允許誤差(℃);
△t2--指示儀表的允許基本誤差(℃);
△t3--補償導線的允許誤差(℃)。
5 絕緣電阻
當環境溫度為20±5℃,相對濕度不大于80%時,熱電極和保護管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5MΩ。
三 檢定條件
6 檢定溫度計所需標準儀器和設備
6.1 溫度計進行分立元件檢定時,所需標準儀器和設備按第2.2條、第3條有關規定。
6.2 表面溫度計檢定爐一臺。熱板zui高使用溫度為300℃,并在熱板中心位置具有20×50mm2的恒溫面,不均勻溫場不于2℃。熱板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油垢和灰塵等物質。熱板表面不允許有影響檢定準確度的表面氧化。
在檢定爐的熱板下,沿等溫面敷設二等標準鉑銠10-鉑熱電偶,該熱電偶不應破壞熱板的溫場。
6.3 不低于0.05級低電勢直流電位差計及配套裝置。
6.4 爐溫自動控制儀DWK-702一臺,或其它控溫設備。
6.5 標準熱電偶用參考端恒溫槽一個。
6.6 分度值為0.1℃,測量范圍為0~50℃的貼附溫度計一支。
7 溫度計的檢定環境應符合如下條件:
7.1 檢定時室溫為20±5℃,相對濕度不大于80%。
7.2 檢定室內空氣無明顯流動,除檢定爐外無其他熱源。
7.3 除地磁外,周圍環境應無影響溫度計正常檢定的外磁場。
四 檢定項目及檢定方法
8 溫度計的檢定項目見表1。
表1
9 外觀檢查
用目力觀察溫度計應符合本規程第1條的規定。
使用中及修理后的溫度計,允許有不影響使用和準確讀數的缺陷。
10 分立元件檢定,熱電偶、補償導線按本規程第3條檢定。
11 溫度計綜合示值誤差的檢定
11.1 溫度計的綜合示值誤差,在表面溫度檢定爐的熱板上與二等標準鉑銠10-鉑熱電偶用比較法進行整體檢定。
11.2 溫度計的感溫元件在檢定前應進行清潔處理,去掉氧化膜、油垢和灰塵等影響測溫準確度的其他物質。
當感溫元件的測量端有氧化膜覆蓋時,可用浸過煤油的脫脂棉球沾氧化鉻擦磨測量端,去掉氧化膜;然后再用航空汽油擦洗測量端2~3次,并用酒精棉球擦洗測量端直至測量端無任何污物為止。
11.3 溫度計的整體檢定。測量范圍0~200℃檢100℃;測量范圍0~300℃檢150℃,其綜合示值誤差應符合公式(1)。
注:根據用戶要求,也可以在其他溫度點上進行整體檢定,并給出修正值。
11.4 溫度計檢定的操作方法如下:
11.4.1 在溫度計的正常工作位置,將儀表的指針調到30℃點(測量端與參考端處于相同的室溫下)。
11.4.2 將溫度計的測量端放在距標準熱電偶測量端附近距離不大于5mm的恒溫面上,溫度計測量端與熱板的接觸長度不得小于10mm,并將被檢溫度計的測量端緊緊地壓在熱板上,其壓緊力應為
1.5~3.0N。
11.4.3 將貼附溫度計牢固地安放在溫度計參考端處。
11.4.4 待檢定爐熱板溫度上升到11.3條規定的檢定點溫度,溫度計在熱板上的恒定時間不得小于15分鐘;然后分別讀取標準熱電偶的熱電動勢、溫度計示值及參考端處的溫度值,并記錄在附表1中,每檢定點的讀數不得少于4次。在讀數時要輕敲儀表殼,以減少回程誤差。在檢定過程中,熱板表面溫度變化不得大于0.5℃/min。
11.4.5 溫度計*次檢完后,切斷電源將溫度計從熱板上取下,待熱板溫度降至室溫后,應將溫度計安放在熱板上,重復上述11.4.2、11.4.3條的方法再檢一次。兩次檢定結果之差不得大于
3℃,若大于3℃,再做第三次檢定,如仍超過3℃,應檢查檢定裝置和操作方法。
11.4.6 如需要檢定其他點,應從測溫上限開始,由高到低降溫檢定,方法同11.4。檢定結果以兩次檢定的平均值計算。
11.4.7 在檢定過程中,環境溫度應符合第7條的規定,若超出規定,應進行調整,符合要求后再進行檢定。
12 熱電極與保護管間的絕緣電阻應符合本規程第5條規定。
五 檢定結果的處理
13 綜合示值誤差計算方法如下:
熱板表面的實際溫度t實可由式(2)計算:
式中:e實--熱板表面溫度相應的熱電動勢(mV);
e--標準熱電偶4次讀數的算術平均值(mV);
△e--標準熱電偶的修正值(mV)。
算畢,查該熱電偶的分度表,得溫度值為t實。
被檢溫度計指示溫度,按式(3)計算:
式中:t被--被檢溫度計修正參考端溫度后的示值(℃);
t示--被檢溫度計指示儀表的示值(℃);
t參--被檢溫度計參考端溫度(℃)。
被檢溫度計的修正值按式(4)計算:
式中:△C--被檢溫度計修正值(℃);
t實,t被--同式(2),(3)。
例:有一支WREA-891M型表面溫度計,溫度范圍為0~300℃,準確度等級為3級。在表面溫度計檢定裝置的熱板上與標準熱電偶用比較法進行整體檢定。當熱板溫度恒定在200℃附近時,測得標準鉑銠10-鉑熱電偶熱電動勢平均值為1.402mV,標準熱電偶修正值為+0.011mV,得被檢溫度計指示值為200℃,參考端溫度為20℃,求該溫度計在200℃處的修正值。
查分度表1.413mV對應的溫度值為197℃,即t實=197℃。
該支表面溫度計在200℃點的修正值為+7℃。
14 經檢定符合本規程要求的溫度計,發給檢定證書,并給出修正值;不符合本規程要求的,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
15 溫度計檢定周期一般為半年,也可根據具體使用情況確定。
附錄1
表面溫度計整體檢定記錄
表面溫度計整體檢定記錄
送檢單位 溫度計型號 分度號準確度等級 量 程 編號生產廠濕度 %環境溫度 ℃熱板材料
結 論備 注檢定員 復 核檢定日期
附錄2
指示儀表基本誤差、回程誤差檢定記錄
基本誤差、回程誤差檢定記錄
送檢單位 儀表名稱型 號 量 程 準確度等級生產廠 編 號 出廠日期
檢定結果:基本誤差zui大值 回程誤差zui大值結論檢定員 復核 日期
附錄3
指示儀表傾斜影響檢定記錄
傾斜影響檢定記錄
送檢單位 型號 分度號 量程 準確度等級生產廠 出廠編號 出廠日期檢定結果:
示值變化值:
傾斜變化zui大值結 論檢定員 復 核 檢定日期
附錄4
檢定證書背面格式
檢定證書背面
附錄5
表面溫度計整體檢定示意圖
表面溫度計測量端在熱板上與標準熱電偶比較檢定示意圖(俯視)
測量端;2-標準偶測量端;3-指示儀表;4-參考端
JJG 364-84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urface Thermometer
本檢定規程經國家*于1984年12月13日批準,并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歸口單位:遼寧省*
起草單位:沈陽市標準*
本規程技術條文由起草單位負責解釋。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
張家怡 (沈陽市標準*)
參加起草人:
王魁漢 (東北工學院)
表面溫度計試行檢定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制的、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測溫范圍為0~300℃以熱電偶作感溫元件的弓形表面溫度計的檢定。不適用于其它類型表面溫度計的檢定。
一 概 述
弓形表面溫度計(以下簡稱溫度計)主要用于測量圓柱形或球形靜態固體表面的溫度。溫度計用熱電偶為鎳鉻-鎳硅及鎳鉻-考銅熱電偶。溫度計由焊在一起的扁帶形熱電極組成的熱電偶、補償導線及溫度指示儀表組成。熱電偶固定在弓形支架上,熱電極與弓形支架間用墊片絕緣,再由延長型補償導線通過保護管與指示儀表連接。為補償熱電偶參考端溫度不為0℃的影響,在溫度計手柄處裝有溫度補償元件。溫度計的外型結構如圖1所示。
二 技術要求
1 外觀
1.1 熱電偶的測量端應焊接牢固,并處于中心位置,其偏移不大于5mm,表面平滑、無氣孔、毛刺。如有嚴重的腐蝕,電極脆弱或嚴重磨損不予檢定。
1.2 溫度計電路連接部分的極性應正確,接觸應良好;機械連接部分應牢固可靠;活動部分應轉動自如。
1.3 指示儀表的刻度盤的刻線應清晰,其上應標有制造廠名(或廠標),溫度計型號與準確度等級,實用溫標答號(℃),溫度計編號和出廠年、月。
2 對指示儀表的要求
2.1 指示儀表不應有影響使用準確度和內部零件損壞的缺陷,否則應進行修理。
溫度計的零位起點為30℃(感溫元件與補償熱電偶均處于相同的室溫下),零位調節器應能保證指針向右移動到40℃,向左移動到20℃。
2.2 溫度計指示儀表的基本誤差、回程誤差、指針不回機械零位以及修理后阻尼時間等,應符合《JJG187-78配熱電偶用動圈式溫度指示儀表,指示位式調節儀表檢定規程》的規定。
注:指示儀表的檢定條件、檢定方法以及數據處理按規程中有關條款進行。
2.3 傾斜的影響
指示儀表的規定工作位置應與水平成30°角。當指示儀表自規定工作位置向任何方向傾斜45°角時,其示值變化不應超過允許基本誤差。
3 熱電偶和補償導線的允許誤差應符合《JJG141-83工作用鎳鉻-鎳硅、鎳鉻-考銅熱電偶檢定規程》的規定(鎳鉻-鎳硅熱電偶允許誤差應符合Ⅱ級)。
注:熱電偶與補償導線的檢定條件、檢定方法與數據處理均按規程中有關條款進行。
4 溫度計允許基本誤差按式(1)計算:
式中:△t1--熱電偶的允許誤差(℃);
△t2--指示儀表的允許基本誤差(℃);
△t3--補償導線的允許誤差(℃)。
5 絕緣電阻
當環境溫度為20±5℃,相對濕度不大于80%時,熱電極和保護管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5MΩ。
三 檢定條件
6 檢定溫度計所需標準儀器和設備
6.1 溫度計進行分立元件檢定時,所需標準儀器和設備按第2.2條、第3條有關規定。
6.2 表面溫度計檢定爐一臺。熱板zui高使用溫度為300℃,并在熱板中心位置具有20×50mm2的恒溫面,不均勻溫場不于2℃。熱板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油垢和灰塵等物質。熱板表面不允許有影響檢定準確度的表面氧化。
在檢定爐的熱板下,沿等溫面敷設二等標準鉑銠10-鉑熱電偶,該熱電偶不應破壞熱板的溫場。
6.3 不低于0.05級低電勢直流電位差計及配套裝置。
6.4 爐溫自動控制儀DWK-702一臺,或其它控溫設備。
6.5 標準熱電偶用參考端恒溫槽一個。
6.6 分度值為0.1℃,測量范圍為0~50℃的貼附溫度計一支。
7 溫度計的檢定環境應符合如下條件:
7.1 檢定時室溫為20±5℃,相對濕度不大于80%。
7.2 檢定室內空氣無明顯流動,除檢定爐外無其他熱源。
7.3 除地磁外,周圍環境應無影響溫度計正常檢定的外磁場。
四 檢定項目及檢定方法
8 溫度計的檢定項目見表1。
表1
9 外觀檢查
用目力觀察溫度計應符合本規程第1條的規定。
使用中及修理后的溫度計,允許有不影響使用和準確讀數的缺陷。
10 分立元件檢定,熱電偶、補償導線按本規程第3條檢定。
11 溫度計綜合示值誤差的檢定
11.1 溫度計的綜合示值誤差,在表面溫度檢定爐的熱板上與二等標準鉑銠10-鉑熱電偶用比較法進行整體檢定。
11.2 溫度計的感溫元件在檢定前應進行清潔處理,去掉氧化膜、油垢和灰塵等影響測溫準確度的其他物質。
當感溫元件的測量端有氧化膜覆蓋時,可用浸過煤油的脫脂棉球沾氧化鉻擦磨測量端,去掉氧化膜;然后再用航空汽油擦洗測量端2~3次,并用酒精棉球擦洗測量端直至測量端無任何污物為止。
11.3 溫度計的整體檢定。測量范圍0~200℃檢100℃;測量范圍0~300℃檢150℃,其綜合示值誤差應符合公式(1)。
注:根據用戶要求,也可以在其他溫度點上進行整體檢定,并給出修正值。
11.4 溫度計檢定的操作方法如下:
11.4.1 在溫度計的正常工作位置,將儀表的指針調到30℃點(測量端與參考端處于相同的室溫下)。
11.4.2 將溫度計的測量端放在距標準熱電偶測量端附近距離不大于5mm的恒溫面上,溫度計測量端與熱板的接觸長度不得小于10mm,并將被檢溫度計的測量端緊緊地壓在熱板上,其壓緊力應為
1.5~3.0N。
11.4.3 將貼附溫度計牢固地安放在溫度計參考端處。
11.4.4 待檢定爐熱板溫度上升到11.3條規定的檢定點溫度,溫度計在熱板上的恒定時間不得小于15分鐘;然后分別讀取標準熱電偶的熱電動勢、溫度計示值及參考端處的溫度值,并記錄在附表1中,每檢定點的讀數不得少于4次。在讀數時要輕敲儀表殼,以減少回程誤差。在檢定過程中,熱板表面溫度變化不得大于0.5℃/min。
11.4.5 溫度計*次檢完后,切斷電源將溫度計從熱板上取下,待熱板溫度降至室溫后,應將溫度計安放在熱板上,重復上述11.4.2、11.4.3條的方法再檢一次。兩次檢定結果之差不得大于
3℃,若大于3℃,再做第三次檢定,如仍超過3℃,應檢查檢定裝置和操作方法。
11.4.6 如需要檢定其他點,應從測溫上限開始,由高到低降溫檢定,方法同11.4。檢定結果以兩次檢定的平均值計算。
11.4.7 在檢定過程中,環境溫度應符合第7條的規定,若超出規定,應進行調整,符合要求后再進行檢定。
12 熱電極與保護管間的絕緣電阻應符合本規程第5條規定。
五 檢定結果的處理
13 綜合示值誤差計算方法如下:
熱板表面的實際溫度t實可由式(2)計算:
式中:e實--熱板表面溫度相應的熱電動勢(mV);
e--標準熱電偶4次讀數的算術平均值(mV);
△e--標準熱電偶的修正值(mV)。
算畢,查該熱電偶的分度表,得溫度值為t實。
被檢溫度計指示溫度,按式(3)計算:
式中:t被--被檢溫度計修正參考端溫度后的示值(℃);
t示--被檢溫度計指示儀表的示值(℃);
t參--被檢溫度計參考端溫度(℃)。
被檢溫度計的修正值按式(4)計算:
式中:△C--被檢溫度計修正值(℃);
t實,t被--同式(2),(3)。
例:有一支WREA-891M型表面溫度計,溫度范圍為0~300℃,準確度等級為3級。在表面溫度計檢定裝置的熱板上與標準熱電偶用比較法進行整體檢定。當熱板溫度恒定在200℃附近時,測得標準鉑銠10-鉑熱電偶熱電動勢平均值為1.402mV,標準熱電偶修正值為+0.011mV,得被檢溫度計指示值為200℃,參考端溫度為20℃,求該溫度計在200℃處的修正值。
查分度表1.413mV對應的溫度值為197℃,即t實=197℃。
該支表面溫度計在200℃點的修正值為+7℃。
14 經檢定符合本規程要求的溫度計,發給檢定證書,并給出修正值;不符合本規程要求的,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
15 溫度計檢定周期一般為半年,也可根據具體使用情況確定。
附錄1
表面溫度計整體檢定記錄
表面溫度計整體檢定記錄
送檢單位 溫度計型號 分度號準確度等級 量 程 編號生產廠濕度 %環境溫度 ℃熱板材料
結 論備 注檢定員 復 核檢定日期
附錄2
指示儀表基本誤差、回程誤差檢定記錄
基本誤差、回程誤差檢定記錄
送檢單位 儀表名稱型 號 量 程 準確度等級生產廠 編 號 出廠日期
檢定結果:基本誤差zui大值 回程誤差zui大值結論檢定員 復核 日期
附錄3
指示儀表傾斜影響檢定記錄
傾斜影響檢定記錄
送檢單位 型號 分度號 量程 準確度等級生產廠 出廠編號 出廠日期檢定結果:
示值變化值:
傾斜變化zui大值結 論檢定員 復 核 檢定日期
附錄4
檢定證書背面格式
檢定證書背面
附錄5
表面溫度計整體檢定示意圖
表面溫度計測量端在熱板上與標準熱電偶比較檢定示意圖(俯視)
測量端;2-標準偶測量端;3-指示儀表;4-參考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