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會上獲悉,經縣紀檢監察機關派員調查核實,全縣目前尚有43名在職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近年來以多種方式共占有林地15000多畝,均為營利性造林。該縣實施林漿紙項目以來,特別是去年租地造林實行政府總承包的運作模式后,大部分持有林地的在黨政機關工作的干部職工以市、縣經濟發展大局為重,積極配合支持林漿紙項目建設,將各自通過各種渠道承包租用的林地主動移交給芬蘭公司。但是,有少數干部職工受利益驅動,雖經當地政府和所在單位*多次出面做工作,這些人至今仍然我行我素,或以這樣那樣的“理由”搪塞,拒不接受移交林地。他們當中,有的非法強占林地少則上百畝,有的多則數百畝,對組織出面做工作和*的勸告置若罔聞,壓根兒沒當一回事。
會上,羅詩漢強調四點工作意見:一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成各主管部門、單位“一把手”*會后再次找當事人談話,言明利害關系,把道理講清楚。二是做當事人思想工作要動點腦子,多管齊下,采取多種辦法,盡大可能做通當事人思想工作。三是各主管部門、單位班子*要統一思想,對違反縣委、縣政府規定拒不移交林地的當事人,按照干部職工管理權限,該處理的一定要處理,不能含糊。四是政令暢通,層層問責。縣委、縣政府的決定及其制定的相應措施是嚴肅的,經過做工作仍然不行,就要動真格,要撤一批人,換一批人。對部門單位*工作不力的,同樣要追究部門、單位*的責任。
來源:合浦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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